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优化林区道用地审批法式的回
发布日期:2025-08-04 07:47 点击:
对于合适国度相关部分尺度的集材道、竹山便道等间接为林业出产运营办事的工程设备,由项目业从按照平安出产等相关自行矫捷设想,正在打点利用林地手续时无需编制利用林地可行性演讲或者利用林地现状查询拜访表,也无需缴纳丛林植被恢复费,林业从管部分仅对占用林地规模做出。如项目用林审批后,因线改变需变动利用林地批文,能够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打点变动手续。为了便利林区,除涉及国度公园,省级及以上天然区,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风光名胜区等),省属国有林场,基干林带外,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市、县林业从管部分,此中涉及国度级、省级生态林的,由设区市林业从管部分审批,其他的由县级林业从管部分审批。各级林业从管部分将持续强化办事认识,自动靠前,指点业从组卷并供给高效的办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撑林区集材道、竹山便道扶植,供给优良高效的用林审批办事,并积极取国度林草局沟通,反映您提出的对合适前提的小型或简略单纯道扶植项目“边扶植边审批”的。